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

主 題:白天開頭燈 降低肇事率

主 題:白天開頭燈 降低肇事率
交通局長林重昌昨天表示,北縣轄內部分重要道路率先實施白天應開頭燈行駛的路段後,確實大幅降低肇事數目,縣警局交通隊則說,去年全縣僅開出1千9百多張白天未開燈罰單。  交通局表示,目九份民宿前規定白天應開頭燈行駛的北縣轄內路段,包括濱海公路(台二線)、瑞八公路(台二丁線)、陽金公路(台二甲線)、北宜公路(台九線)、台七乙線三峽鎮到阿香姨民宿桃園三民鄉、縣道110線新店安康路到三峽、縣道102線九份、雙溪到貢寮、北34線金水公路、縣道101甲線巴拉卡公路、縣道105、新九份民宿店新烏路,以及及汐止大同路、永和永和路、新莊思源路及新店安康路的調撥車道。  曾在縣警局交通九份民宿隊服務的交通局專員許志誠說,北縣在九十二年率全國之先試辦車輛全日開燈行駛措施,首先找台二線濱海公路、台二丁線瑞八公路、台九線北宜公路與台二甲線陽金公路試辦。因為試辦成效良好,致使政府在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強制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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